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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王文君
提问时间:
2011-12-09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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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婚姻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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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我和老公结婚三年,有一个两岁大的儿子,平时是婆婆看,只有周末休息我才看,平时晚上下班也去,可老公有外遇,我想离婚,想要孩子的抚养权,这种情况,我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机率有多大?他家是本市的,我是外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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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婚姻家庭
回复时间:
2011-12-09 22:41
是否超时: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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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文君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女方生活。
因此,您得到孩子直接抚养权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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