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12月在大众4s店订兰色速腾1辆。当时说2011年1月到车。交定金500元。可时至今日。1年多了,还没到。我曾多次与4s店联系。开始说要等凑齐1批兰色,后又说厂家因春节停工。至今年6月又告之厂家停产。我找到店中经理,他提出可换车,或再等待。时至今日遥遥无期。我不想再等了。请问我可以找他们索赔吗?索赔多少?从法律上能得到支持?谢谢您的帮助!
尊敬的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与汽车销售商之间是一种买卖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定金是对合同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因此,您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有其他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法院诉讼方式解决。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