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用电水壶,瓦数太大,导致电线起火,烧了十几件衣服(租户用此房屋存货--批发服装的),非得让我赔她一半的损失,我不答应,因协议写的很清楚:因租户使用不当,造成的各种损失由租户自己负责。上个月到交租金的日子了,租户拒绝交下季度的租金,说等问题解决了再交,可是她一拖再拖,不跟我定时间去解决,也不交租金,也不走,就是一直占着房子,我想问问律师,这种情况打官司能赢吗?我想,是否应该赔她,那是另外的事情,她应另案起诉我,我的房租她理应按时交付,所以我想起诉他,您看可以吗?
尊敬的网友:
您可以按照自己所述方案办理。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