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刚来北京的打工者,在招聘信息报上找到了这家劳务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上是押金、滞纳金(用所谓的“服务费”代替的)共计:2100元。签合同时谈好如该公司为想我提供一次即时性服务必须退回我所教的现金。
从递出申请开始,15个工作日退款。可是到目前已经一个月了还是没结果,该公司一直以任何理由往后拖,我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了! 希望找位大律师帮助
此致敬礼
谢谢
请早点回信我快没钱吃饭了!
尊敬的陈青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叙述,您可以到该劳务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机构举报反映。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