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在一家房屋中介公司留了手机号,北京的刘业(化名)就不断接到各种关于租房、卖房的电话和短信。“有时我正在开会,就有电话打过来。不接吧,怕耽误正事;接了吧,大多是中介的骚扰电话。这样反反复复,我都有点儿神经衰弱了。”
近年来,个人信息遭泄露的事件频频发生,给许多人的生活造成严重困扰。近期,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新浪网,对1958人进行的在线调查显示,86.5%的受访者表示自己的个人信息曾遭泄露,49.8%的人抱怨信息遭泄露已严重影响自己的生活。
是谁泄露了民众的个人信息
刘业已多次因个人信息遭泄露受到骚扰。去年7月,他几乎每天都能接到某保险公司的推销电话,最后他不得不警告对方,要再打来就报警,对方才作罢。“电话推销员的语速非常快,只要一接电话就说个没完。挂了电话,他们会过段时间,换个号码再打过来。我问他们怎么知道我的电话号码,对方说是按手机号段随机拨打的。但如果是随机拨打,他们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呢?”
家住山东省菏泽市的马先生也深有同感。不久前,他注册成立了一家小公司,之后他就不断接到各种电话,卖书的、企业推广的、员工培训的,甚至还有很多要求汇款的骗子。由于不方便更换已经使用多年的号码,对于这些骚扰,他也无可奈何。
公众的哪些个人信息最容易遭到泄露?调查显示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电话号码”(88.4%)、“姓名、性别、年龄等个人基本信息”(74.6%)和“家庭住址”(38.1%)。其他还有:职业和单位信息(38.0%)、身份证号(30.9%)、教育背景(15.7%)等。
调查还发现,受访者认为最有可能泄露个人信息的机构是“电信部门”(49.5%),然后是“需要注册个人信息的网站”(45.2%)。其他还包括“银行”(39.8%)、保险公司(37.0%)、房屋中介(28.8%)、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政府部门(24.9%)、教育部门(24.3%)、市场调查公司(21.8%)、房地产公司(20.0%)等。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宪法行政法研究室主任周汉华认为,在现代社会,信息即利益。汇聚在一起的个人信息,能帮助商家预测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向消费者推销商品,给商家带来直接经济收益。所以,就有人打个人信息的歪主意,通过各种渠道搜集、贩卖个人信息,从中牟利。
为何七成受访者个人信息遭泄露后忍气吞声
早在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中就明确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既然《刑法》早已将泄露个人信息入罪,为何泄露信息的行为仍得不到有效遏制?在周汉华看来,这是由于我国当前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机制还很不完善。我们目前只是顶端《刑法》有规定,却严重缺少一般性法律、行政执法体系等末端制度设计。
“从民事诉讼的角度来看,一般人很难知道自己的信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以什么方式、被谁泄露,所以想要起诉他人泄露自己个人信息的成本非常高,大多数人只能忍气吞声。”周汉华说。
“当前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法理错了,所以才导致泄露个人信息行为很难杜绝。”北京师范大学亚太网络研究中心主任刘德良教授指出,当前法律实践中一般将泄露个人信息视为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侵犯个人隐私权应承担的责任多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而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证明难度非常大。这样一来,由于受害者诉讼成本过高,也缺少法律援助,所以就算赢了官司,也很难得到适当赔偿。这等于是从另一个角度鼓励了泄露个人信息的侵权行为。
调查中,73.0%的受访者在遇到个人信息遭泄露后,只能选择忍了,17.6%的人会要求相关网站删除自己的信息,15.6%的人会查询谁是泄露者,10.4%的人会去举报,6.0%的人表示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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