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 飞凡    提问时间: 2011-09-29 15:16
 标题:咨询财产分割及赔偿问题
内容:

    你好,我和我老婆结婚快10年了,有个孩子5岁,可一次体检发现,儿子和我血型不符,质问老婆,她说是和别人的孩子。我没有她同居或重婚的证据,要去给孩子做亲子鉴定,但因为各种原因,没做。我想离婚,请问,依据现行的婚姻法,我能向她提出精神赔偿吗,最多能获得多少赔偿?能向第三者提出抚养费的赔偿吗?我们的婚后财产应该怎样分割?

回复部门: 婚姻家庭    回复时间: 2011-09-29 17:07    是否超时:

答复:你所谓的精神赔偿在婚姻法中称之为损害赔偿,但是损害赔偿是有前提的,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另外你们婚后的财产分割先看你们是否有约定,没有约定的刨除个人的婚前财产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平均分配。另外孩子的亲生父亲应当承担抚养的义务,您可以就您抚养孩子的费用要求孩子的亲生父母返还。

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  张鑫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婚姻法新解释并无不公平 谈“钱”不会伤感情
·25名女子遭同一男子骗色 开完房一夜情后均被甩
·民警肇事致三车连环相撞 趁在医院救治逃逸(图)
·央视解读11起强拆致伤亡案 补偿不合理广泛存在
·中国多地“城管新政”遭遇暴力执法与抗法尴尬
·怕被抓压力大 浙江温岭女诈骗犯逃亡5年瘦身30斤
·财产继承
·男子因按摩店没小姐强奸老板娘 第二次上门时被抓
·非法报刊《校园周刊·中国小记者专刊》被取缔
·调查称打工受挫成农民工二代犯罪主因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