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拆迁片居民,我年轻时居住在楼上,16年前因为孩子结婚就把楼上的房子给了孩子用作结婚用。我们老两口居住在楼下一个类似平房的屋里(那很久的过去是局长停车库,我是给局长开车的,几十年前局长退休不用了后就给我了),那间屋子已经存在了三十多年了。这十五六年我们老两口一直居住在这类似平房的屋里。 这次拆迁楼上孩子的房子可以分到还迁房。可是我们老两口的屋子怎么算?要不拆迁后我们老两口就没住的地方了(这屋子没有什么证件和房本什么的)。希望您能给我们老人说明一下。
我想知道我这这屋里居住了16年,之前几十年这屋子也是我给局长开车停车的车库和修理用。但没有房本,这种情况能否获得拆迁补偿(房产或现金补偿)。 如果不能获得政府应该如何安置我们。
您可以打那联系电话联系我们。谢谢了。
尊敬的网友:
您的情况比较特殊,应该携带拆迁公告面谈,原则上还迁房屋只是针对有合法权属证明的被拆迁户。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