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3月13号 通过借用吴某的限价房证,买了一套住房,并交付首付款,房产证上写了我两个的名字。当时写了一份协议。后来由于吴某不同意借给我限价房证,反悔了,可是我已经交过了首付,吴某也不配合我退房,是吴某想买下来。在无奈之下,为了拿回我的首付款只好配合他办理贷款手续。又写了一份协议说是由于我借给他钱,为了保证及时还钱才写上我的名字的。也把之前我两个的那个协议要回去了 。可是现在我也不能买房,因为要五年后才能过户,房子下来要2010年9月13日,这样我要等7年了啊,请问我 如何为自己维权?
最好周六日给我打电话 或晚上打我电话 !
尊敬的网友:
您的情况比较特殊需要您提供第二份协议面谈,还有您要口述第一份协议的内容,必要情况通过诉讼方式保证您的合法购房权力。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