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9日雪 我因乘坐一辆奇瑞轿车,由县城返回家中,适逢雨雪中途慢行,被北马路左侧一辆奇瑞车疾驰夸过马路中心,迎面撞上,头部受伤住进医院,事后交警根据现场和口供,判断对方全责,对方承认全责。但拒付治疗过程中的医疗费,称车有全保险。受害方先垫付后报销。由于家庭困难,无奈 诉上法院,2011年4月1日开庭审理,对方保险公司答应赔付医疗费,误工费工2万元。此钱 被法院接收扣押,称受害方要赔付肇事方入院时垫付的住院费4千元,必须先交钱后发放赔偿金!时至今日一分钱的赔付都没给我。本人无钱上诉,请求高明的律师给予指点,不胜感激!!
尊敬的网友:
您好,因为您的案件,可能是法院一并审理解决,保险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如果全部赔偿了您的损失,对方垫付的费用也可以返还。如果有生效的法律文书,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执行。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