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广东揭阳快递东西到深圳,但是到了上面,里面价格两千的手机与银行卡身份证等一些物品全部被盗,货物是送货员要求签收后才给货的,请问还能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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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问题要看几个关键环节,第一,在签收后有没有当着送货员的面打开验货,如果有,送货员处肯定有记录,可据此向快递公司主张违约赔偿;第二,在发现货物被盗后有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快递公司并报警,另外银行卡与身份证一起被盗应该挂失并报警,可通过刷卡记录或取款监控确定被盗地点。注意维权行为的证据保存。因为签收行为,导致您在举证方面可能存在一定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