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看电视演的纪实故事后有了一些启示,
当事人名下有一套商品房,但买房的钱全部是其父母出的。
1、如果将来婚后当事人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婚前个人财产(房子)是要由其爱人监管的,那是否可以通过公证将婚前个人财产(房子)全部由其父母来监管,并行使一切权利。如房屋出售,所得全部收益的所有权归父母?
2、如果将来婚后当事人死亡,其婚前个人财产(房子)是要由其爱人继承的,那是否可以通过公证将遗产(婚前个人财产(房子))全部归其父母?
是否可在不过户房屋的前提下,通过公证来保护父母的利益,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的请求可以通过公正的方式处分自己合法私有财产。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