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8月17日购得广州富港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楼盘“优山美墅”中的一套房子。房子是我第一套住房,目前已经交了首付30%,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还在开发商手中)。
这两周开始办按揭银行贷款,但是开发商指定要在其楼盘所在区的工商银行办理。目前其工行给出的利率是基准上浮10%,而我们自己找的银行能够下浮10%,按30年贷款计要差15万以上。
请教开发商这一行为是否违法?
尊敬的网友:
需要您提供购房合同面谈,至于选择按揭银行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