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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王淑荣    提问时间: 2011-08-22 11:36
 标题:邮政储蓄银行的短信费
内容:

    律师:您好!我因孩子上北京大学,校方建议最好携带一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借记卡,以便到校刷卡缴费。故我于八月六号到东楼邮政银行办理开户。咨询后营业员告知必须缴纳31元的开户费,问为什么?说是包括了全年的短信服务费,问可否不要此项服务,告知不可以,否则无法开户。无奈只得交了额外的31元。办理完孩子缴费后,我感到家里保留此卡作用不大了,故昨天8月20日前去办理清户,问是否可以剪除本月的短信费,退还我以后是是11个月的短信费,营业员告知不可以的。他们只是执行行里的规定。请问对于如此的霸王收费,我是否有维护个人权益的主张?

    我昨天办理时,也有别的储户为此问题争执。那个部门能给个说法呢?

回复部门: 损害赔偿    回复时间: 2011-08-23 17:0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的情况可以到营业网点的上级支行投诉,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保证您的合法权利。

是否是霸王条款需要由法院确定。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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