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搞建筑的工人。8月18日,一个超市找我修一个厕所,包工包料800元,我本人不会修,于是找来一个老乡叫他包工,我包料,我把物料准备好了,那个老乡白天上班回来晚上才去修这个厕所,刚一开始就把手搞伤了,医院看病花了6000左右,我当时心里觉得本来想让他赚钱,结果还出事了,就给他买了营养品看望了下,结果他要我和那个超市老板出医药费和误工费,说不给就告我去法院,我觉得自己很冤,也不了解法律,想请侓师帮我看看这样的案件,我到底应该承担多少责任和经济赔偿,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和超市还有您找的工人涉及两个法律关系,至于工人的医药费等由谁来负担需要经过调查核实根据过错程度判断。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