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是一位百姓现有棘手的问题向你请教咨询!
1、我的家人被同小区的大狼狗咬伤了,事后他的家属带去看病打针了!可是我最为受害人的家属想到狂犬病的潜伏期很长,于是我们商定到居住地的派出所登记备案,对方答应了!可是备案登记的人是当时人的母亲!我想请教的问题是
①就是真正当时人如果和实际不符,我们受害方诉到法院,法院受理时是否对我们很不利啊?
②如果一旦备案登记的人由于一些原因不能再承担责任时,他的丈夫和孩子是否还要继续承担相应的责任?
③、就是公安机关的备案登记是电子和纸质都有还是只有一种?保存是永久还是有期限的啊?
首先,备案登记人和实际当事人不符,如果发生诉讼肯定对您不利;其次,当事人不能承担责任时,其家人是否承担责任,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最后,关于公安机关备案登记的问题,希望您到有关部门咨询。
天津法政牛津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