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爱人结婚四年以后由我父母全额出资为我们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名字写的是我的名字;两年以后由于我们夫妻感情不稳定所以我们四个人之间签订了一份协议;内容是房款是我父母全额出资所以房子的所有权转让权以及各种权利都归我父母所有;整篇协议都是我爱人起草.拟定的;现在我们夫妻面临着要离婚;我是听有的人说需要打一次确权的官司来确定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人到底是谁;然后再离婚,这样比较稳妥;不会因为到时候房子归我再让我付给我爱人的离婚补偿;请问我打的这个确权官司胜算的把握有多大?
您好: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结婚后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的,原则上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有明确约定该房屋是赠与子女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