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山东潍坊的,我于2006年3月承包村里(我的户口不在本村)砖厂废弃地一块用于养殖和种植,合同经村委粮委协商后跟村里签订,2008年3月市里一化工企业搬出市区,市里让村里将我承包的地卖给了这家化工企业建研发中心和宿舍楼,并清点了地面附着物,由于当时给的赔偿太少(我栽的树都结果了,安40一棵我不同意,合同违约金30万村里不给)没协商好,到现在4年多了,这家企业也不搞建设,也不让我栽树(种小麦不长产量太低),找市里市里说让我找街道,街道让我找村里,村里让我找市里和企业,把我搞晕了,今年3月去村里交租金村里不收(合同是5年一交,村里卖的地钱让街道和村里花完了)说是地以于2007年按市里要求卖给了这家化工企业,村里无权再收租金,只给开了一个拒收证明。我该如何处理这件事情,请律师指点,谢谢
赵虎网友:
您如果和该村的村委会签有合法有效的承包合同,您可以考虑直接起诉该村委会违约,索要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如有其它疑问可与本所联系咨询。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杨仲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