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痴情”男子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并处罚款200元
“我把女同事给强奸了,我对不起她,我要自首!”前天晚上6时许,年轻男子韦某来到石狮宝盖派出所投案,称自己是个“强奸犯”。可当民警找到韦某口中的受害女同事一调查,却发现此事是个骗局,韦某报假警是为了让民警抓他,好见上分手女友一面。
“自首”
酒后乱性强奸女同事
韦某今年20岁,广西人,晋江龙湖镇埔锦村一家服装厂的员工。
他“自首”时交代:4月17日晚上10时许,他到厂外的超市买了六瓶啤酒带回宿舍,一个人全部喝完,然后就打电话给19岁的女同事何某,约她出去吃夜宵。后来,他们走到工厂对面的一个小山坡坐着聊天时,他因酒劲发作一时性起,不顾何某的反抗把她给强奸了。这几天来,他越想越觉得自己对不起何某,便决定报警自首。
随后,石狮警方将韦某移交给龙湖派出所处理。当龙湖警方带他去辨认作案现场时,韦某在山坡上转悠了一大圈后,却说天太黑了,认不清事发地点。
龙湖警方找到了韦某口中的受害者何某,但让民警吃惊的是,何某称自己并未遭到韦某强奸,韦某是她的前男友,两人已分手多日了。
究竟这是怎么一回事?
转折
“受害者”否认被强奸
何某说,去年8月,她在上海一家料理店当服务员时,认识了该店厨师韦某,两人谈起恋爱。去年10月,两人辞职回到韦某的老家住了一个多月,后来又一同到何某的四川老家过年。
春节过后,韦某的堂弟介绍他们到晋江龙湖的一家服装厂上班。两人一起过来后,由于厂里设有夫妻房,他们就同居在一起。可上班没几天,韦某就嫌她老是晚回来,怀疑她跟别的男同事有染,经常跟她吵架并动手打她。韦某还嫌工资低,说要辞职带她再去上海,但是她想安心工作就拒绝了。
4月14日,韦某辞职了,临走前提出让她一起走,再次被她拒绝了。当时,两人发生争吵,工厂保安看到后把韦某赶走了。
何某告诉民警,4月17日当晚,她根本没和韦某去工厂对面的小山坡,更没遭到他所谓的“强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