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白雪诗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工同酬、诚实信用是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的原则。任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应依照办理。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请您按照以上法律规定,主张自己的权利。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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