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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左岳东
提问时间:
2011-04-03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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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工程转包引发的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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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我们是在一个福建人手上做事,但是现在人跑了。而他是在一个公司里拿的活而且这公司也拿了管理费,现在这公司也不管我们这些人,现在欠我们工程款有40多万了。这个公司他是在水电七局签的合同,我想问如果我起诉,水电七局我可以一起起诉吗? 我现在在工地上手机不通请把回复发到我邮箱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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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债务债权
回复时间:
2011-04-07 22:06
是否超时: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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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左岳东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叙述,您与“福建人”、水电七局的关系,是一种劳务关系,一般可以同时起诉几个不同层级的雇主,直至具有法人资格的主体,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不知您的手上是否有相关合同、协议等证据材料。建议您持这些材料到律师所进行详细咨询为宜。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201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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