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公务员,08年和老婆协议离婚,有一处房产,当时口头说给孩子,房证是我的名,09年,我面临升职,我前妻找到我要求复婚,否则就上我单位去闹,让我升不了职,并给我写了一份合同,大意是,复婚后不能离婚,如果我再提离婚就让我给她八十万并把房子给他,因当时要升职,没办法我只好签字,上次离婚时我就有外债十八万,现在还了二万,我想请问,我现在想离婚对当时签的合同有什么影响?如果我起诉离婚我是不是要给他八十万才能离婚,否则离不了吗?谢谢!
尊敬的liganga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我国《婚姻法》之规定,确已感情破裂是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标准。婚姻法确定了婚姻自由原则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原则。根据您的叙述,您的妻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你们之间的合同因违法而无效。因此,你们是否能离婚,应当以婚姻法规定为准。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2 01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