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zzz1965001网友:
您好,现就您的咨询,答复如下: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在合同订立主体、订立程序和订立形式上均无差别,其最主要的区别即在合同期限上。固定期限合同有确定的终止期限,无固定期限合同没有确定的终止期限,这唯一的区别造成了两者在本质上存在不同。
至于在您所提到的解除合同的补偿金,如果协议解除则二者没有太大区别;但若不能协商解除,往往解除难度较大;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201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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