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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多家企业签自律承诺书 保障食品安全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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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政务网  作者:  2009-11-20 13:10:47  编辑: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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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访谈】天津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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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今天,天津市质量监督局的杨振林副局长做客天津政务网,一起和网民朋友们聊聊天津食品生产企业签订自律承诺书的整体情况……

  主持人:今天,我们邀请到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杨振林副局长做客天津政务网,谈组织我市食品生产企业签订自律承诺书的工作情况。杨局长您好!

  杨振林:主持人、网民朋友大家好!

  主持人:首先请您介绍一下目前我市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的整体情况。

  杨振林:食品质量安全是全社会广泛关注的,中国有句老话叫“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食品安全整个链条中,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是其中重要环节之一。截止目前,我市动态跟踪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1879家,同比增长4%,其中食品获证企业1498家。从产品种类来看,全市获证食品企业生产的产品,涉及到国家标准规定的全部28大类。从企业规模来看,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300家,占全市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总数的16%,占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的4.4%,亿元以上企业41家,85%食品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量在50人以下,总体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今年以来,食品监督抽查实物质量合格率92%,同比增长3%,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总体状况进一步提升,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和主体责任普遍增强,企业生产行为进一步规范,共同关注食品安全良好氛围建立。

  今年以来,市质监局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以及采取开设宣传栏、张贴温馨提示、向企业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我们先后组织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传递,《食品安全法》宣贯会、食品质量专家进社区、企业质量安全宣讲会等活动,强化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广泛宣传了一批守法经营、管理水平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强、产品合格、企业规模发展快、竞争力不断提升的龙头企业。总体来说,今年以来全市未发生大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主持人:10月29日市质监局与市食品工业协会在天津大礼堂联合举办“天津市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宣讲会”,会上400余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了自律承诺倡议书,这可以说是我市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一次有效尝试,是这样吗?

  杨振林:是的。经过2007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及2008年供奥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均建立起了质量档案,食品生产监管体制得到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今年,食品质量安全工作被市政府列为20项民心工程之一,市质监局也将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继续巩固前几年工作成果的同时,我们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为契机,与市食品行业协会联合,组织了这次“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宣讲会”,可以说是近年来规模比较大的一次活动。会上,400家食品企业签订了自律承诺书,这些企业囊括我市大、中、小各个领域的食品及相关产品的生产企业,有较强的代表性。这次宣讲会立足“两个自律”,即行业协会自律和食品生产企业自律,主题是:道德为先、质量为本、强化自律、责任第一,进一步强化“食品质量安全是生产出来的”这一理念。宣讲会上,企业的积极性都非常高,他们号召全市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自觉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左明、市政协副秘书长于树香应邀参加了宣讲会,并对此次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体现了人大、政协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和关注。这样既能形成企业、消费者及社会舆论共同关注食品安全的氛围,又能形成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局面。这次宣讲会可以说是加强我市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一次有效尝试。

  主持人:组织食品生产企业签订自律承诺书的目的是什么?

  杨振林:组织食品行业、企业开展自律承诺,是质监部门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责、督促食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重要举措。强化企业作为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食品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全面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与社会责任,是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责的前提。长期以来,市质监局一直注重培养企业自律的积极性,注重发挥食品工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充分依靠其他社会力量共同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在2007年我市开展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市质监局就把促进行业自律、组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签订自律承诺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整治期间共有324家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全部签订了自律承诺书。

  08年“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食品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及社会责任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市质监局组织了全市20家乳制品生产企业全部签订了《奶制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当时恢复市场信心起到了积极作用。

  更重要的是,《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同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要建立健全相关质量控制制度,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等,保证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另外,企业向社会承诺:“诚信守法经营,严格控制产品质量,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严格原料进厂关及产品出厂检验关,承担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等等,这些内容都包括在了企业签订的承诺书中。这些承诺内容更直观地体现出企业应该在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方面的主体责任和义务。

  目前,我市规模较小的食品企业仍占大多数,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中小企业质量安全意识普遍较差,基础质量管理工作处于简单粗放型的状态,质量安全控制能力水平较低,守法经营的自觉性也不高。企业签订承诺书是强化其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意识的重要手段之一,树立“食品安全是生产出来的”理念,也可以进一步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负首责、各监管部门分工协作承担监管责任,社会参与和监督”的体制和要求,从根本上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

  主持人:为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承诺内容,市质监局都做了哪些工作?

  杨振林: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宣贯落实《食品安全法》

  今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围绕法律中规定的食品质量安全的“三责”,即“企业负首责、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负相关职责”的内容,为强化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好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市质监局采取集中培训宣讲和深入企业进行具体法律指导等形式,向食品生产企业宣传《食品安全法》,共发放《食品安全法》及相关宣传材料两万六千余份,引导企业依法依规从事食品生产加工行为,按照法的要求调整企业管理制度。不少企业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了原材料进货把关验收、配料管理、关键控制点生产、出货销售、不合格产品处理等的记录内容,保证记录的及时、真实,努力实现生产全过程可追溯。

  同时,市质监局积极应对《食品安全法》对质监部门职责的调整,加强对企业的服务,为企业在法律实施过渡期间提供便利。一是及时调整、修改了“天津市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明确了食品生产许可的前置条件,将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卫生条件和规范纳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聘请食品卫生专家参与现场发证审查,在保证生产许可审查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及时发证,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方便。二是及时调整了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生产许可前置于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修改了食品生产许可条件、程序等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内容,并将更新材料向社会予以公示。三是积极做好食品企业标准清理,并与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法》实施过渡期间企业标准备案的有关工作。

  二、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民心工程

  今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被列为市政府20项民心工程,市质监局结合国务院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及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质量和安全年”的工作部署,制定了进一步规范7类重点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的工作措施,督促企业按照规范开展自查,着力提高重点食品企业质量控制水平。整治工作确立了大米、小麦粉、食用油、酱油、食醋、乳制品、肉制品等7类食品为重点整治产品,我们组织有关区县质监局与食品质量技术专家深入企业,广泛开展调研,制定规范企业质量安全工作措施,向企业印发生产过程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种类及范围,进一步规范企业添加剂的使用与管理。通过全面整顿,实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建立健全质量档案,并实施动态监管,推动食品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行业自律责任。

  专项整治期间,宁河县质监局组织辖区内大米生产企业开展了不使用食品添加剂倡议活动,参加活动的14家大米生产企业共同承诺,为保证宁河大米的质量安全,巩固宁河大米色、香、味特点,在生产过程中不添加任何食品添加剂,进一步提升宁河大米品牌效应;宝坻区质监局在对小麦粉的安全整治中,召开小麦粉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宣讲会,强调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社会责任,其他各区县质监局也采取不同方式督促企业加强自律,严把原料进厂关及产品出厂关,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开展为期4个月的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按照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等9部委关于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我局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添加剂“双打”工作,重点督促企业落实“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的承诺。整治工作中在严格规范企业生产及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同时,突出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坚持并完善了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报告制度, 1487家食品企业和103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对其生产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开展了自查,提交自查报告,1248家食品添加剂生产及使用企业向所属区县质监局提交报告,强化自律承诺。二是开展质量安全承诺书传递活动,组织可口可乐、康师傅饮品、顶益、顶津、雀巢等10家食品生产企业,以开发区为起点,开展质量安全承诺书传递。承诺书相继传递到汉沽、塘沽、保税、东丽、津南、大港等7个区县。另外,组织滨海新区70余家食品企业共同承诺:作为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严把原料进货关,对使用的原辅料实行进货检验验证制度,不添加非食用物质,不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承担责任。三是加大产品监督抽查和风险检测工作力度,围绕防腐剂、着色剂、甜味剂等食品添加剂和三聚氰胺等可能添加物质为重要风险检测指标,开展风险检测,检测量达到去年的四倍。通过预警可能隐患,及时进行分析处理,事先排除潜在的质量不安全因素,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预见性及有效性。

  专项整治期间,质监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553人次,重点检查了全市36个重点区域,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487家次,一批违法行为和企业得到了依法处理,为守法企业创造了良好的生产环境。

  四、开展迎国庆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围绕暑期及国庆、中秋双节食品质量安全工作重点,市质监局开展了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行动中以“查、整、检、帮、宣”为主线,针对冷冻饮品、乳制品、肉制品、饮料、月饼及国庆、中秋等季节性、节令性食品开展“千家”获证企业大检查,全系统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643人次,检查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77家,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8起,治理集中生产区域13个,联合相关部门取缔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2个,培训企业相关人员1083人次,取得服务企业成果127个,保障了暑期及国庆中秋双节期间食品质量安全。此外,还加强了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百日行动期间共对180家企业的203个批次的产品进行了风险监测,一方面发挥了风险预警功能;另一方面督促企业落实对产品出厂检验的承诺,确保了产品质量安全。

  主持人:最后请您介绍一下,今后在推进企业自律、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的想法

  杨振林:一是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法》宣贯落实的力度,全面推进落实《食品安全法》关于依法规范食品加工企业的指导意见,深化自律承诺。

  二是要继续做好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年度报告审查工作。要求企业在对生产加工全过程持续保持生产必备条件自查的基础上,递交年度自查报告,通过对年度报告审查,开展对企业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实现产品质量全过程可追溯。

  三是进一步加大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依法严格问题企业及问题产品后处理。

  四是继续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专项行动,加强以食品添加剂为重点的风险监测工作,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五是要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让企业自律承诺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强化企业的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正确引导舆论,让百姓树立科学的消费理念。同时要继续依靠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力量推进企业自律,继续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家“四季行”活动,监督企业落实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承诺,引导百姓科学消费。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主持人:感谢杨振林副局长做客天津政务网,访谈到此结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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