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您的留言及时通过审核并尽快得到回复,请您务必:
1.本栏目所处理的问题范围为医院“环境年”建设方面内容,主要包括:
医院环境——治理虚假医疗信息、医院门前秩序、医院院内停车秩序、治理医托号贩、就医安全保障、门诊大厅整洁程度、诊室检查室治疗科室整洁程度、住院病房整洁程度、卫生间洗漱间食堂整洁程度、院内绿化、环境整洁及垃圾废物处理等。
服务设施——门诊、候诊大厅的候诊椅,轮椅、平车、饮水设施、器具,公用电话齐全
医疗、医技用房醒目、统一规范标识,导诊牌、导向牌位置明显,方向明确
严禁吸烟,有统一的控烟、禁烟(标识)制度
有问询、挂号、诊疗设施、医疗流程示意图,健康宣传栏
医疗、医技用房卫生、消防设施齐全,合理配备垃圾容器
有专(兼)职工作人员监督管理,分工明确的环境管理制度
医疗服务——门诊挂号及收费便捷、门诊预约诊疗和便民服务(包括对患者疏导)、急诊处置、服务态度、科室设置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和理性、护理水平、医院信息化建设等。
其他类别问题不在本栏目处理范围内。
2.为了方便留言办理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反馈,我们将收集您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对您填写的全部信息,我们将予以严格保密。
3.每次提交留言只能反映一方面问题,请正确填写递送部门,以便问题可以得到快速答复。
4.问题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一个10位查询码,且该查询码已自动发送至您留言时所填写的电子邮箱中,因此,请您务必留下正确的电子邮箱,方便日后对所提问题进行处理情况查询。如果查询码丢失,可以通过邮箱取回(点击查看操作说明)。
5.留言标题在10—25字之间,正文内容应控制在600字以内,且叙述清楚、简明扼要。上传的附件要求为图片文件格式,大小应控制在1M以内。
6.提交的所有问题有关部门将对内容按照《网民留言审核标准》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本栏目将有权删除。
7.① 提交留言后,网民可在7天内查询告知性回复结果,遇黄金周、春节等节假日顺延。
② 个别处理起来较为复杂的问题,相关医院或卫计委会进行二次答复,答复期限也有所延长,网民可随时关注问题的处理情况。网民问题的结果性告知回复,本栏目将按照《关于做好市长信箱电子邮件和网上留言办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政办发(2009)116号]和《关于办理政府网站人民群众电子邮件和网上留言的暂行办法》[津政办发(2009)54号]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您在查询问题处理情况后,请如实填写“满意度调查”,以便我们统计网民对各区县及各委办局的评价,督促各部门更好的为您解决问题。
8.网民留言的审核时间为工作日的8:3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