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实施方案》中“四个一批”具体指的是什么内容呢?
吴秉军:为切实缓解我市目前停车供需矛盾,《实施方案》中提出了“激活一批、共享一批、新建一批、挖潜一批”,即“四个一批”的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方案,其中“激活”与“共享”为盘活现有设施存量,“新建”与“挖潜”为加快泊位增量。
(一)激活一批。目前我市部分已建的小区配建地下停车库存在只售不租、挪作他用等造成泊位闲置的情况,以及部分社会公共停车场因经营不善处于关停状态等情况,我们将采取行政管理、经济干预等手段,激活此类现有停车设施存量。(二)共享一批。鼓励居住区与商业办公、医院、旅游景点等停车泊位错时共享、合并停车,缓解停车矛盾。近期各区人民政府主要是组织开展停车资源共享示范项目,待试点成熟后逐年推广。
(三)新建一批。在商业办公区、公共交通场站、学校、医院、城市外围轨道交通枢纽等区域周边,利用公建合建、公交场站改造合建、绿地地下、学校地下、城市边角用地等区域,新建路外公共停车场112处,增加我市出行停车泊位供给。同时通过房地产开发年均新增配建泊位约8万个,至2020年,合计新增泊位约35万个。(四)挖潜一批。按照“一区域一方案”的原则,因地制宜地灵活制定泊位挖潜方案。利用近期无建设计划的闲置地块设置临时停车场,同时鼓励老旧居住区、办公楼利用边角地块,设置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并利用树荫下空间合理增设泊位。近期各区在重点地区至少开展2处以上停车项目,试点成熟后在其他区域逐步推广,力争到“十三五”末,中心城区挖潜泊位预计将达到4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