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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描述】 |
今年3月,网民张先生为61岁的母亲报名参加了金龙国际旅行社组织的韩国首尔5日游,并按照旅行社要求缴纳了三万元的保证金。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保证金将在张先生母亲回国后的90个工作日内返还。
5月底,张先生却发现位于和平区福安大街的金龙国际旅行社早已人去楼空,而承诺归还的三万元保证金也无法兑现。张先生告诉记者:“这么大的旅行社老板失联让消费者承担了不必要的损失,很多消费者跟我们一样,一直没有拿到保证金。”[查看详细] |
【事件追踪】 |
通过北方网《消费维权》栏目,张先生将问题反映给了市场监管部门,因为涉及旅游纠纷,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建议张先生向旅游局进行投诉。据了解,由于并未有涉及旅游保证金的相关法律,旅游局只能从中进行协调。目前,相关消费者已经向公安部门报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小贴士】 |
今年初,国家旅游局发布2015年旅游服务警示第一号,提醒游客防范出境旅游押金可能带来的风险:
第一,建议游客与旅行社协商,采用非现金形式提供出境旅游担保。采用现金进行担保的,建议采用银行参与、三方共管等形式,切勿将“出境旅游押金”转入个人账号。
第二,旅行社要求提供出境旅游担保时,建议游客与旅行社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出境旅游的担保形式、金额、用途、返还方式和时间等事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三,各出境游组团社要加强出境旅游业务的管理,管好分社、门市部等分支机构,以及合同、发票、账款、公章,规范“出境旅游押金”管理制度,防范押金被挪用。
第四,游客如遇到旅行社挪用、侵占出境旅游押金,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网友热议】 |
北方论坛网友菩提树下的小草:现在很多银行推出了有关出境游保证金的金融服务,就是在游客、银行、旅行社三方签署协议的基础上,将存款冻结后开具存款证明,同时将此作为游客出境游的保证金。我觉得这样是最后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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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论坛网友小财神1987:嘛也甭问了,直接去投诉!管旅行社的部门很多:旅游局、工商局、12315。如果行政程序不好使,就司法程序,起诉去,不过司法程序麻烦,建议走行政程序,只要你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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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论坛网友wang石头:钱本来就是游客的,旅行社怎么能随便动呢?找旅游局投诉。 |
北方论坛网友骑行天下666:出国旅行都要交保证金,但是监管确实不到位,旅行社手里攥着那么多的钱,真是出了什么问题,倒霉的还是消费者。 |
北方论坛网友喜诺:我春节前参加金龙免费韩国游,三万押金本应3月15日返改到18日还追加1000利息。万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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