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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举行日 酒楼“蒸发了”:房东赔偿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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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日报  作者:梁素梅  2014-12-16 10:42:46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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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北方网讯:近日,消费者刘先生在工商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从出租房屋单位手中拿到了赔付的6000元补偿款。至此历时一月有余的消费纠纷获得圆满解决。

  11月16日,适逢刘先生的大婚之日。一家人和亲朋好友来到事先预订的酒楼时,令他们大吃一惊的情况出现了。原来,装饰豪华的酒楼不知从什么时候神奇地消失了。“这婚礼怎么举行呀?”不仅刘先生一家大为惊讶和苦恼,更令女方及家人对此情景大为不满。刘先生在安抚众人情绪的同时,转天来到天津市工商局河北分局进行申诉,期望工商部门能够依法维护他的利益。

  接到刘先生的反映后,属地东六经路工商所十分重视,派人前往进行调查。执法人员现场发现,酒楼内的设施已经搬迁一空,只遗留下一些不具价值的废弃物品。经过向房屋出租方了解到,酒楼已经搬迁多日,具体去向也无从查找。虽然工商人员调动各种手段对酒楼进行查找,但“人间蒸发”的酒楼消失得无影无踪。而刘先生是今年5月份就在酒楼预订了酒席,并交纳了2000元的订金。现在不仅婚礼不能如期举行,订金也无端损失。对刘先生来讲,是一件十分不能容忍的事情,因此强烈要求工商部门给予维权。

  本着维护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的角度出发,工商人员找到房屋出租单位,对其进行《消保法》的法律宣讲,同时根据《工商管理行政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经过工商部门的调解,双方在多次沟通后达成一致。出租房屋单位退还订金2000元,补偿刘先生经济损失4000元,共计6000元。对此结果,刘先生表示满意,并对工商部门所做出的努力表示感谢。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预订婚宴后,要随时关注酒楼的运转情况,避免出现类似刘先生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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