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执法依据梳理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也是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性工作。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自今年7月成立后,按照相关工作部署,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自身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权进行了重新梳理。
经梳理,市市场监管委行政执法主体203个;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共551部,其中法律75部、行政法规168部、地方性法规35部、部门规章241部、地方政府规章32部;行政执法职权共669项,其中行政许可36项、行政处罚职权595项、行政强制职权38项。
通过梳理,明确并向社会公布市市场监管委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以及行政执法职权(权力清单),接受社会监督。(详情请登录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阅)。(记者晁丹 通讯员李彦 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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