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10月14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外公布液晶显示器抽检公告,结果显示3批次产品不合格。
日前,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流通领域对标称广东、江苏、福建、广西、上海等5个省、直辖市的10家生产企业生产的10个批次液晶显示器进行质量监测。依据GB4943.1-2001 《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SJ/T 11292-2003《计算机用液晶显示器通用规范》、Q/JLDZ 500-2012《计算机用液晶显示器》以及商品明示企业标准和质量指标。重点检测了标记和说明、危险的防护、布线连接和供电、结构要求、电气要求、外观和结构、电源适应能力、亮度、对比度、亮度一致性、视角、响应时间、色彩一致性、功耗等14项指标。主要问题是3个批次亮度指标、2个批次视角/垂直指标、1个批次视角/水平指标和1个批次响应时间指标不合格。
对本次监测发现的不合格液晶显示器,市场监管委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停止销售,并依法进行了处理。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继续销售不合格液晶显示器的,请及时举报,市场监管委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质量不合格液晶显示器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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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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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称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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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称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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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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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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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日期或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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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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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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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晶显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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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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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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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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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29HQ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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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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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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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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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晶显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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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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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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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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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220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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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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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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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角/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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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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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晶显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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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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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永杰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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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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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08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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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103727411123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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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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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角/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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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角/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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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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