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本是天津旅行社,却用的是北京的出境游合同,盖的公章也是北京一家旅行社的;游客报名后的行程单上不盖旅行社公章,没有游客签字。这是记者昨天随同旅游、工商、物价等部门联合对市文化中心旅游超市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的。
记者跟随检查人员走进一家旅行社门店,只见工作人员拿出来的一份合同的封面竟是“北京出境游合同”的字样,而合同内盖的公章也是北京一家旅行社的公章,和这家天津旅行社无丝毫关系。市旅游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说:“这样的行为肯定是不符合《旅游法》要求的,游客如果用这样的旅游合同,在旅游过程中出现问题,将会投诉无门。”在另外一家旅行社出现了游客报名后旅行社出具的行程单上没有盖旅行社公章,也没有游客签字的违规现象。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行程单是旅游合同的一部分,有旅行社盖章和游客签字,内容完备,对食宿、交通、景点等应描述详细。(记者吴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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