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您当前的位置 :北方网 > 民生频道 > 消费维权 > 新闻动态 正文
蓟县工商查处不良商贩 30斤螃蟹“缩水”3斤半
http://ms.enorth.com.cn/xfwq/  2014-03-19 13:22

  天津北方网讯:消费者购买30斤螃蟹,回家复秤后发现亏秤3斤多,在与商贩理论无果的情况下向工商机关投诉,工商蓟县分局仅用二十分钟就将此投诉圆满解决,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0元。

  日前,工商蓟县分局12315分中心接到一起投诉电话,消费者周先生称自己上午在县水产大厅某水产经营者处花费2100元购买的30斤螃蟹,回家复秤后差了近四斤,要求工商部门给予处理。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并迅速对投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复秤查明,周某购买的螃蟹实际称重26.5斤,与经营者所称的30斤相差3.5斤,属于缺斤短两。随后,工商人员依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织调解,在工商人员的耐心调解下,经营者向消费者补足相差的3斤半螃蟹并赔偿消费者损失500元。同时工商部门对该经营者缺斤短两的不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通讯员韩雪梅 耿淑梅)

  稿源:天津北方网 编辑:杜雪莹
关闭窗口
 
更多
·给孩子吃牛排,该注意啥?
·蓟州区人民法院以案说法:留好票据 做个精明消费者
·天津海河传媒中心3.15报道:以服务换取产品市场!保险业创新业务模式,提升客户消费体验
·消协消费提示:指纹门锁“半导体识别”更安全
·羽绒被羽绒服不宜干洗 市民洗染消费存误区
更多
·“大牌”网购仅一折?警方:你遇到“高级”假货
·虚假宣传、商品伪劣、投诉维权难——“网红”“带货”市场乱象调查
·克隆账号、悲情推销、微信拉黑—部分二手电商平台乱象调查
·双11临近:假客服要求退款 您可别当真!
·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4种药品保健品被禁售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