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结合部环境问题需要综合治理。一是明确管理主体。规划、市政、住建、城管、环保等部门应切实负起相应的责任,协调联动,共同治理城乡结合部。
二是设置环境维护管理人员。给城乡结合部配备足量的保洁人员负责公共区域的清扫和卫生保洁。管理人员对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当行为予以规劝、制止和纠正。
三是引导居民自我管理。化整为零,分成卫生责任区,由相应的居民负责。引导成立居民卫生互助小组等协调和议事组织,加强居民的行为自律,推动居民在治理环境中共同行动;成立卫生巡逻队,及时举报和制止破坏环境的行为。
四是严格检查和监管。市环保、卫生、城监等定期或不定期对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的进行巡查和监管,严格依法管理,对私搭乱建、乱倒垃圾等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对违法的单位和个人的依法严厉处罚。
五是加快发展进程。城乡结合部是一种过渡形态,应从城市整体规划出发,参照城区的标准,加快改造城乡结合部的旧房屋、道路,拆除乱搭乱建,增加绿化,配套公共厕所、垃圾房等环卫设施,缩短过渡阶段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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