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4S店承诺给换成真皮坐椅,我提车时却发现是人造革的,说过两次,但也没给换,导致车我也没提。”昨日,有市民拨打渤海早报热线,投诉4S店涉嫌欺诈。
该车主上个月在西青区一家4S店购买一辆轿车。“总共12万6,买的时候销售人员说有优惠,可以换成真皮坐椅。”车主表示,8月22日他去选牌照号时,发现车的坐椅并不是真皮而是人造革的。“我总接触皮革,一看就知道不是真皮,就提出来让他们换,8月28日我再去提车时,发现根本没换,这不糊弄人么。”
车主投诉时表示,为保存证据,他一直没有把车提走,而店方既未出具材料证明坐椅是真皮的,也没有表态把疑似人造革的坐椅换掉。该车主表示,几天来他由于无法正常使用汽车,已产生经济损失,其已将相关情况反映给了工商部门。昨日,渤海早报记者就上述情况致电4S店,工作人员表示,会积极配合车主解决相关事宜。
德唯律师事务所苏文辉律师表示,4S店承诺提供真皮坐椅配置的汽车,实则使用人造仿制皮革材质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本案中,如经查证4S店确实使消费者在非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与之签订买卖合同,而店方实际提供的却是非真皮坐椅,消费者有权以欺诈为由要求双倍赔偿。
苏文辉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如发生权益争议,可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提交法院或仲裁机构解决。同时,苏文辉也希望商家能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从长远利益考虑,不能只图眼前利益,置消费者利益于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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