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消费者反映,购买节能汽车享受不到3000元的补贴。记者随后调查发现,自2010年4月起,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前后发布八批节能汽车补贴目录,对部分小排量汽车实行3000元的直接补贴,部分汽车经销商在实际销售中隐瞒实情,故意不告知消费者可以享受补贴,侵犯了消费者的相关权益。
买车后才知还能再获补贴
南开区消费者陈先生投诉,上月他购买了一款自主品牌小排量汽车,4S店给出了多项优惠。但陈先生回家后发现,根据国家节能惠民汽车补贴目录,这款车仍能获得3000元的补贴,而经销商在销售过程中并未告知。当陈先生返回4S店要求兑付节能汽车补贴时,销售人员称“已经便宜了6000多元,节能补贴就含在里面”。
据了解,截至目前,发改委等部门共发布了8批节能汽车补贴目录,其中第七批和第八批为提高节油标准后发布的目录,正在实行,前六批目录已失效。第七批和第八批目录中,共有近160款车可以获得3000元节能补贴,涉及近30家汽车生产厂家。
节能补贴应为价外补贴
昨天,记者依据节能汽车补贴第七批目录拨打了5家4S店,询问8款节能汽车售价问题和补贴问题,其中4家汽车4S店销售人员在报价时都不提及节能补贴,只讲解当前的优惠政策和最低价格。当记者询问节能补贴时,绝大多数销售人员则称“都优惠完了,这已经是最低价”。记者进一步询问发票上的价格是多少时,销售人员又表示为此前报的最低价。
市财政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指出,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汽车节能补贴属于价外补贴,应该在发票价格的基础上再补贴给消费者3000元。如果经销商把自身优惠活动和节能补贴混淆,有可能侵吞消费者的补贴款,是违法行为。经销商故意隐瞒相关情况,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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