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朋友(女)的老公在单位出工伤死亡了,我想帮她问问律师有关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和领取程序。
1.死亡赔偿金只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么?另外,这些赔偿金都是工伤保险给报么,单位是不是还应另外支付一些赔偿或补偿呢?其中指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本市的统一具体标准还是死亡本人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这些都是一次性给么,包括供养亲属抚恤金也是么?
2.这些钱是公司先行垫付还是只能等待工伤保险报下来之后才能支付呢?如果要等工伤保险报下来之后,是先行给公司再由公司转付家属么?
3.我朋友(女)和老公刚刚结婚,但一直因死亡本人工作原因两地生活(死亡本人被分派到南方工作),孩子才1岁多,还有每个月3000元的房贷(死亡本人公积金基本上可以还清贷款,可是现在就得我朋友本人额外支出还贷了),能不能因上述原因单位再多支付些赔偿金呢?
(背景资料:因公死亡本人有工伤保险,单位为国企,工资1W左右;家属有父亲不满60岁,母亲不满55岁,都是农村人没有正式工作;弟弟20多岁,但目前有工作;妻子(我朋友)20多岁,目前有工作,儿子1岁多)。
现在全家在悲痛中,毕竟逝者才20多岁,还有孩子,希望律师仔细看上述内容能尽快给我们一个答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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