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民“王先生”: 我的父母在农村,现在天津对60岁以上老人都有生活补助,我想问一下具体每个月能补多少钱?到哪里去申请?具体手续是什么?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居民养老保险处处长 张华:天津自2009年起建立了城乡一体化的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广大适龄居民可以参加养老保险,或者是到龄领取老年生活补助费。目前,天津市规定:对于具有本市正式户籍的、没有社会保障待遇、年满60周岁的城乡老年人,按月发生活补助费。具体标准:满60岁不满70岁,每人每月发给70元;满70岁不满80岁,每人每月发给80元;满80岁及以上者,每人每月发给90元。申请领取生活补助费的城乡老年人应到户籍所在地的行政村或者是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手续时只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即可。
(2)网民“李雪”: 看电视上说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天津市城乡居民生育保险规定》,但必须在怀孕十周内进行相关登记及保险开通,比如我这种现在已经怀孕22周的孕妇又是怎样的报销制度呢?去哪儿办理?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于瑞均:2013年市政府20项民心工程中就有这个内容,从2013年1月1日天津市建立了城乡统筹的居民生育保险制度,也就是说凡是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都纳入到城乡居民生育保险保障范围。此项制度的意义就在于:广大的农村居民特别是育龄妇女可以享受到和城里人基本相同的生育保障待遇。此项工作意义重大,也是走在全国前列。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医疗保险处处长 金吕平:城乡居民的生育保险制度天津市在全国是第一家,其他地方都有城镇职工的生育保险,关于城乡居民的生育保险制度目前为止只有天津市有这项制度。这项制度的待遇种类包括:产前的检查费、生育的医疗费、计划生育的手术费。城乡居民怀孕十周以内需要到基层的具有助产资质或者是具有做计划生育手术资质的社区的卫生服务机构办理登记。这项登记有两个目的:第一,让经办机构及时了解掌握城乡居民那些人怀孕并进行生育,提高更好的服务;第二,你做完登记再去医院做产前检查可以拿社会保障卡直接刷卡结算。这位网民现在已怀孕22周,可以到社区的卫生服务机构办理补登记,对于之前已经发生的费用(个人垫付的费用),可以到经办机构报销。
本场节目共收到网民通过《政民零距离》栏目提出的问题35件,除上述两件由出席领导当场解答外,剩余33件问题已全部转入《政民零距离》办理流程,由相关委办局进行答复,请网民朋友使用查询码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