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怎么办
申请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2、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4、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所需材料
1、失业保险缴费证明及《天津市失业保险缴费情况单》;
2、失业人员原劳动合同文本、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工名册》;
3、《就·失业证》;
4、户口本、身份证。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1、失业前连续缴费满一年、累计缴费不满两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3个月;
2、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两年不满三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6个月;
3、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三年不满四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9个月;
4、失业前累计缴费满四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2个月。
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办理流程
1、上报: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上报;
2、审核:失业经办机构备案,同时审核享受资格;
3、申请:失业人员自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办理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4、领取:失业人员应于每月5日—25日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5、期限:失业保险金每6个月为一个申领期。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天津市各区、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受理时间
全年
天津市各区社保管理中心地址及联系电话
天津市区、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