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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赵志萍 提问时间: 2013-03-10 2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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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房产证姓名的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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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您好 房子是我们结婚之前老公家里准备的 房产证上写老公的名字 但是也写与公公二人共有 现在想把名字改成我与老公共有 需要过户吗 还是有什么其他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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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房地产 回复时间:2013-03-15 17:37 是否超时: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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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赵志萍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可以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转让部分或全部所有权。转让后,应到房产行政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您提到的房产可以依法变更所有权人为您和您的丈夫。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联系电话:13302016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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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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