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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赵志萍   提问时间: 2013-03-10 22:42
 标题:房产证姓名的变更
内容:

    您好 房子是我们结婚之前老公家里准备的 房产证上写老公的名字 但是也写与公公二人共有 现在想把名字改成我与老公共有 需要过户吗 还是有什么其他的方法

回复部门:房地产   回复时间:2013-03-15 15:12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赵志萍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可以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转让部分或全部所有权。转让后,应到房产行政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您提到的房产可以依法变更所有权人为您和您的丈夫。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联系电话:13302016987


【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民生词典】变更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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