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已于3月1日正式实施,它是全国第一个省级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专门针对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地方性法规。中医二附院高度重视该条例贯彻落实,开展了多种形式活动学习宣传该条例。
该院指定医务部为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责任科室,要求协调员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同时按照要求积极面向患者做好宣传,破除陈旧思维,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并明确告知全体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医疗机构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中的职能,捐献意愿表达方法,捐献的器官范围包括哪些,以及捐献的程序,捐献人的权利,及时发现身边潜在的捐献者,做好相应工作和信息沟通。
目前,该院已经在急症部、重症监护室设立宣传栏,还将在肿瘤科、神经外科设立宣传栏,普及人体器官捐献科学知识,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开展,并将面向患者发放宣传材料。在过去的三年里,该院已与医大眼科医院密切配合,开展了两例角膜捐献工作,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