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全市卫生(餐饮食品)监督机构于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力开展节日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截止目前,全市未发生一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效保障了全市人民群众的餐饮食品卫生安全,圆满完成了元旦春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
检查过程中,各级卫生(餐饮食品)监督机构结合节日期间的餐饮特点,以餐饮集中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以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旅游团队接待单位、高速公路沿线餐饮服务单位、餐饮连锁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为重点单位;以原料采购、凉菜制作、裱花糕点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配送、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以食用油、畜禽肉及其制品、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检查中餐饮食品监管部门将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专项整治与风险监测、执法监督与卫生协管有机地结合起来;采取主动防范、及早介入、明察暗访、拉网排查等方式,力争将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特别是近一段时期内的“问题鱼翅”、“速成鸡”、“地沟油”等问题产品的隐患排查,凡发现索证、索票内容不全、来源不清的,一律就地封存,追根溯源。严禁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病死畜禽、河豚鱼、散装食用油和索证索票资料不全等禁用食品原料。
在保障工作中,卫生(餐饮食品)监督部门利用网络、媒体、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并及时公布检查情况和餐馆食品安全笑脸公示情况,同时开展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针对节日期间很多市民群众选择在外就餐特点,向广大消费者发出节日期间餐饮消费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提示消费者选择具备有效证件、信誉度等级较高的笑脸单位就餐,用餐时注意食物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就餐后索要发票等安全常识,提高广大群众安全消费和自我保护意识。
据统计,自2012年12月26日到2013年2月20日,全市各级卫生(餐饮食品)监督机构共出动卫生监督员9920人次,检查餐饮单位14503户次。节日期间受理投诉举报81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27次,培训餐饮单位3000余户,在广播、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播发宣传报道42篇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餐饮单位存在餐饮具消毒不彻底、卫生设施不全、冰箱内食品生熟混放、冷荤间内紫外线灯不能正常运转等问题,相关区县(餐饮食品)监督机构已依法督促问题单位进行整改,针对存在问题严重的餐饮单位依法立案处罚,检查期间共计责令限期改进483户,提出警告处罚61户,责令停业整顿1户,立案13起,针对8户餐饮单位的违法行为罚款3.1万元。此外,节日期间,市卫生(餐饮食品)监督所派出27个督导组、108名监督员,对全市16个行政区县开展节日期间餐饮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