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邻居反馈装修导致其漏水,经排查漏水点应在楼下房屋内,由于其家中有一精神病女儿,导致不能进屋维修,为不妨碍我方进度,签订协议同意先装修,待其做通女儿思想工作后再为其维修,并经过居委会见证。但我方装修完毕近4个月,期间也有可以进入维修的机会,但邻居却不允许,且经常强调我们有协议,不论什么样子都要给他修好。我方担心如果再长时间拖下去,如果其房屋因维修不及时导致十分严重的损毁,是不是全部的损失都要由我方赔偿?我方并没有推卸责任,只是对方不配合,对方是否故意拖时间以让我方为其大范围修缮?(可电话联系)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于您的担心,您可以和邻居对损失部分进行作价赔偿,签订赔偿协议,对今后由于邻居自己的原因导致的扩大损失不予赔偿。如果邻居不同意您可以要求公正处进行证据保全,对事发现场进行摄影固定,以防止今后其他损失说不清楚。如有需要敬请拨打13034389836进行电话咨询。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市益清律师事务所 程芳律师
2013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