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公司规定每个月15号发放工资,之后老是拖欠,最长的拖欠1个多月,并且我们在公司参加工作有一年才给签署合同,并且合同上的月薪跟实际发放工资不符,也没有按照合同上给缴纳三险,并且我们辞职报告提前一个月交上去,最后给出工资在辞职后不能及时结清,要在辞职后一个月后才给结清,由于本公司在本月26号放假,也就是说想拿一月份的工资需要等到2月底甚至是三个月,这样我们也不确定具体什么时间能够发放,所以对于我们工资的情况有所担心,因为之前公司拖欠工资是经常的事,并且也想咨询一下怎么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想知道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希望尽快回复,谢谢
尊敬的常志华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劳动法及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不得克扣和拖欠;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您因上述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可以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申请劳动仲裁,由仲裁机构裁判用人单位履行义务,维护自身合法劳动权益。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