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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wangxin   提问时间: 2013-01-15 09:25
 标题:物业
内容:

    万绿物业存在吗,有资质告业主,他们和法官一起瞎和物业费,没有证据没有合同

回复部门:民事诉讼   回复时间:2013-01-15 21:5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wangxin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机构与业主因物业费等问题发生争议,可以依法由人民法院诉讼方式解决。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判物业纠纷案件。至于您的问题没有讲述的很清楚,建议您再次或到律师所详细咨询。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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