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保税区某不锈钢公司上班,天车司机。天车作业属于该公司外包盛升润。经理未变,工作属该公司安排。我从08年5月一直工作到12年12月24日工作时间公司规定四班两运转,而我一直三班两运转工资从原来1060到现在1620.没有一分加班费而公司在三班倒的情况下,还频繁让我们我们加班。每12小时工资从以前50到现在80.低于当时正常上班工资。这是加班费。而从去年1月份更因人少改成两班倒。至我12月24日离职一直两班倒。保险纸只上意外险和工伤险。前年说上养老险。去年四月份才从基本工资1620中扣除160。公司一年365天从不放假。但从没发给节假日补助工资。工资发现金没有工资凭据。
尊敬的高女士: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各项劳动权利,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支付加班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如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劳动者有权依法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维护自身劳动权利。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