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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邢恩宝   提问时间: 2013-01-13 06:47
 标题:网络诈骗,警察不给立案!
内容:

    我是淘宝的一个卖家,在淘宝网上卖手机话费和Q币等。在13年的1月8号被骗子骗走了价值8000元左右的Q币!事后立马报警了,并且也向警察提供了跟骗子的聊天记录,交易记录,骗子的淘宝支付宝帐号!

    但是到派出所里写笔录的时候,当时负责我的民警告诉我说,需要先去评估我所被骗的物品是否值8000元,如果值钱就给我立案,如果不值钱的话,那他们认为就没有必要立案了!而且还说人肯定是找不到了之类的话!我想请问,我这种情况,警察应该不应该给我立案?还有就是我所卖的物品要是评估的话,去哪评估,评估的流程是什么?评估需要多长时间?

回复部门:财产问题   回复时间:2013-01-17 20:3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邢恩宝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您的被盗Q币具有8000元人民币的价值,已经达到认定盗窃罪的标准。具体的评估程序,应当由公安机关委托或指定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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