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11月份在看1楼盘时,销售人员说交两千元定金开盘购房时有优惠,而且当时说明,如果开盘后不购买的话会退款,12月8日开盘后,我不想在该楼盘购房,就明确告诉销售人员不打算购房,2天后也按要求把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卡复印件交到售楼处,但直到现在还没有收到退款,打电话也没有具体的退款日期,该开发商是否存在违约,我最快什么时候可以收到退款?谢谢!
尊敬的赵华伟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开发商是否违“约”首先要看你们双方是否有“约”(即我们通常说的“合同”或“协议”)。如果开发商承认您题中所述的是事实,当然就不用您再证明合同关系的存在。如果开发商不承认,那么您自己找开发商要求返还定金也好,或者起诉到法院处理也好,都需要您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双方有“不购房时可退定金” 约定。这种证据包括书面的合同,或者双方对话的录音、视频等。在能够证明有“约”的前提下,您又能举出已经向开发商缴款的凭证(比如收据、银行转账单等),那么开发商不退款显然是违约的。现在这种情况下,退款时间主要取决于开发商。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 张文达律师
201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