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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郑欣   提问时间: 2013-01-02 20:19
 标题:卡介苗异常反应问题
内容:

    我家孩子现七个月大,在六个月时在左腋下发现肿物,本人生产医院是在水阁医院,左卡介苗复查是在南开防疫站,复查后表明卡介苗成功接种,但在孩子六个月时发现异常反应,去防疫站,大夫建议热敷,半个月热敷,肿物不仅没消,还长大了。到儿童医院看的内科转结核门诊,又建议去外科看能否手术!在此过程中,孩子做b超,胸片,验肝功能等检查,最后确诊为卡介苗引起异常反应叫做淋巴结炎!孩子每天要吃有损肝肾功能药物治疗抑制肿物增长,还有可能手术,孩子很受罪,家长很心疼!肿物已达3*3厘米,大夫一直强调是孩子自身原因导致疾病!可我查询大量资料,这种引起的异常反应还有可能是由于接种卡介苗大夫的接种方法问题及药品自身问题!我不要求别的,我只希望得到一个答案,就是谁能负责哪个部门能够负责能够重视这样的疾病?如果说是孩子自身免疫力问题,那为什么打针之前不检查孩子免疫力!强制执行打下的疫苗,没想到会给宝宝带来这样大的痛苦!请帮帮我!

    谢谢

回复部门:医疗事故   回复时间:2013-01-05 13:3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郑欣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和四十一条的规定,您宝宝出现的情况因引发的原因不同,其定性有所不同。既有可能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也有可能为“医疗事故”。

如何确定,属于医学专业问题。根据《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和四十五条的规定,您可以向当地的卫生局反映并申请鉴定。如果经鉴定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根据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可由天津市政府财政部门在预防接种工作经费中给予补偿。如果经鉴定为医疗事故,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要求相关责任主体承担赔偿责任。

感谢您的参与!

                                 观典律师事务所 王明弟律师

                                   2013年1月4日


【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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