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 蔡巧琴   提问时间: 2013-01-01 20:31
 标题:我要离婚,但我出轨过,提出离婚需要赔偿吗?孩子抚养权可以争取吗?
内容:

    我和我老公是通过媒人认识的,没有感情基础就结婚了,抱有麻痹的心理,想想感情是可以培养的,就这样过日子了,可发现有了小孩后两人根本不合适,但为了小孩还是坚持走下去,直到现在,我忍受不了每天跟一个不爱的人在一起,所以我选择出轨,找到自己爱的人,现在我想离婚,但我老公要求我赔偿,我说我什么都不要,财产孩子都归他,他还要我赔偿,我说赔偿可以但孩子归我,我想咨询下我是否应该赔偿?孩子抚养权我想争取,可不可以?

回复部门:婚姻家庭   回复时间:2013-01-04 17:0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蔡巧琴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及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决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子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抚养问题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另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感谢您的参与!

                                 观典律师事务所 王明弟律师

                                   2013年1月4日


【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地铁1号线延长线
·自己交养老保险有优惠政策吗
·广厦东里房屋过户问题
·富民里房产证办理完可以过户么
·下辛庄拆迁时间
·建议启动津汉桥到空港道路改造,缓解拥堵
·请问,津保(天津到保定)客运专线何时建成通车
·职工退休工资能在网上自己计算吗?
·生育假问题
·潘庄子村什么时候土地整合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