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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王众育   提问时间: 2012-12-31 19:29
 标题:预交押金变定金是否能要回
内容:

    孩子结婚要买房子。看好了某开发小区的房子,就交了押金2万元,开盘时抵5万用,但是,他们在这过程中,发生争执,导致关系紧张破裂。所以房子不能买了,随后去找开发商要押金,就说不给了。

回复部门:房地产   回复时间:2013-01-04 16:4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王众育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前述2万元属于定金,则根据《担保法》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由于您违约,而导致没有与开发商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有权不返还2万元定金。

因为您提供的信息有限,我们无法判断您向开发商交付的2万元是否为定金,您可以通过阅读与开发商签订的认购协议书进行判断。建议您仔细阅读合同。

感谢您的参与!

                                      观典律师事务所 刘蕊律师

                                          2013年1月4日


【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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