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结婚要买房子。看好了某开发小区的房子,就交了押金2万元,开盘时抵5万用,但是,他们在这过程中,发生争执,导致关系紧张破裂。所以房子不能买了,随后去找开发商要押金,就说不给了。
尊敬的王众育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前述2万元属于定金,则根据《担保法》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由于您违约,而导致没有与开发商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有权不返还2万元定金。
因为您提供的信息有限,我们无法判断您向开发商交付的2万元是否为定金,您可以通过阅读与开发商签订的认购协议书进行判断。建议您仔细阅读合同。
感谢您的参与!
观典律师事务所 刘蕊律师
2013年1月4日